移动云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查看: 3568|回复: 0

义乌商人抢注“iPhone”卖灯具 苹果要求撤销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2-2-20 15:56:4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【 2012-02-20 14:01 】 【来源: 大洋网 】

  “iPad”商标战余波未平,“iPhone”又起商标之争。昨天,义乌市徐杰商标事务所负责人徐杰告诉记者,当地灯具商人蔡先生此前委托他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在第11类注册“iPhone”商标,苹果在初审公告期最后一天提出异议,要求撤销申请。上周五,徐杰商标事务所收到国家商标局转寄的异议材料。昨天,徐杰就此赴京与同行讨论,将在1个月内向国家商标局做出异议答辩,由商标局裁定,“如双方不接受裁定,还将进行异议复审。”
  蔡先生经营电筒、闪光灯、车灯等。2010年8月,他找到徐杰,希望申请注册第11类别(照明、加温、蒸汽、烹调、冷藏、干燥、通风、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)的“iPhone”商标。经查询,徐杰发现苹果公司仅在“电话”、“计算机硬件、软件开发”、“在线娱乐”等14个类别注册“iPhone”商标,在第11类中尚无人申请注册“iPhone”。2010年8月30日,蔡先生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申请。
  经初步审定,国家商标局于2011年6月13日进行公告,3个月内如无人提出异议,将申请成功。在公告期的最后一天,苹果公司委托北京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,认为蔡先生已构成类似商标侵权。昨天,早报记者试图联系北京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,但因是周日,电话无人接听。
  徐杰告诉记者,苹果公司在异议材料中提出的唯一理由是要求商标局认定“iPhone”为驰名商标,这样才能给予商标的跨类别保护。“但我认为,iPhone进入中国市场时间不长,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可能性不大。”
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小黑屋|管理员QQ:44994224|邮箱(t268studio@gmail.com)|Archiver|MCLOUDER

GMT+8, 2025-7-2 03:06 , Processed in 0.039167 second(s), 16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© 2001-2017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